深圳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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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华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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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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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创投大厦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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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添加时间:2016年8月17日 来源: 深圳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ccqybgls.cn/
  申 请 人 :  成都市×××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成都市×××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的变更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年×月×日至2××××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    字:×××
 固定电话:8××××××
 移动电话:13×××××××××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申请人为本企业。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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