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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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华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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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公告范本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24日 来源: 深圳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ccqybgls.cn/
 
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决定:本公司投资总额从_____万元减至_____万元,注册资本从____万元减至____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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