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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虚假出资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4日 来源: 深圳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ccqybgls.cn/
      公司股东虚假出资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言,有如下三种:(1)对公司所负之责任;(2)对公司其他股东所负之责任;(3)对公司债权所负之责任。
    1、虚假出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因为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导致公司应增加的财产利益未能增加,侵害了公司的财产利益,符合侵权行为的特征。其他股东可依《公司法》150条之规定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2、虚假出资股东应当对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公司的设立是公司发起人之间的一种合意,股东的出资义务是设立公司协议的重要内容。而设立协议又以公司章程为最终表现形式,公司章程生效后,即具有契约的性质。股东虚假出资行为明显违反了设立协议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虚假出资股东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当股东虚假出资时,对公司负有补足出资的义务,而公司债权人根据代位权理论可以要求股东直接承担责任,但责任范围应以虚假出资的数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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