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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支付方式与融资方式的选择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26日 来源: 深圳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ccqybgls.cn/
  在确定了并购价格后,选择何种支付方式十分重要。从支付方式看,一般分为现金支付,股票并购,混和支付三种方式。相应的融资方式有企业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杠杆收购。企业并购的成功与否与支付方式和融资方式有较大的关系。
  一、企业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
  1、企业并购支付方式的种类
  现金支付是指并购方通过向被并企业股东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以取得目标企业控制权的出资方式;股票支付是指并购公司通过增加发行本公司的普通股票,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者股票,从而达到收购目的的一种出资方式。它包括以股票换资产和以股票换股票两种方式;综合证券支付指的是并购公司对目标公司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为现金、股票(普通股和优先股)、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的组合。
  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三种主要支付方式应用情况的详细统计资料,从公布的公开信息来看,我国以现金支付方式为主;股票支付收购企业的情况也有一定的数量;综合证券支付方式则相对较少。我国特有的支付方式:
  (1)无偿划拨方式。所谓无偿划拨方式是指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将国有企业的控股权从一个国有资产主体划至另一个国有资产主体,而接受方无须向出让方作出现金、证券及票据支付等一切补偿。这种支付方式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被广泛地采用。我国上市公司从1997年至2004年无偿划拨的数量占当年并购数的比例平均为23.57%。
  (2)承担债务式的零支付方式。承担债务式并购是指在目标公司的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情况下,并购公司以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并购公司并不需要用支付资金的一种方式。此时不需支付现金和股票,因而可视为一种零支付方式。这种方式在外国也偶有发生,如1999年初韩国现代集团收购濒临破产的起亚集团。但据麦肯锡公司的统计,在西方各国这种方式占的比例不足1%,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然而,这种方式在我国却被广泛地采用,尤其在并购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及st上市公司的案例中。我们认为,由于我国的历史原因,在现阶段考虑到下岗职工再就业、社会治安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可以积极提倡在并购活动中采用这一支付方式。
  2、企业并购支付方式的特点
  (1)现金支付:并购方通过现金支付能迅速完成并购过程,有利于并购后企业的重组和整合,被并企业股东获得现金后,也规避了合并后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但是,有时现金支付方式也并不是目标公司的股东们所希望的,因为在国外,若以现金支付,目标公司的股东可能要交资本利得税,故对那些大股东而言,反而不是最佳方式。在并购方公司经营业绩很好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会希望股票支付方式。

  (2)股票支付:股票支付的并购成本较低,但程序复杂。对于并购方而言,股票支付可使其免于即时支付的压力,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在国外,对目标企业而言可以不交资本利得税,但目标公司的收益受并购公司股价的影响,并购公司的原股东收益会被稀释。
  (3)综合证券支付:综合证券收购形式多样,集中了现金、股票、债券等形式的优点,既可以单独使用一种支付方式,也可以将几种支付方式组合运用,取长补短,易于收购公司在收购时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其特点:一是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现金;二是防止控股权的转移;三是认股权、可转换证券的支付方式,可吸引更多资金,有利于收购的顺利完成,但公司控制权可能会被稀释;四是部分成本可税前支付。
  3、企业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
  (1)企业的财务结构和现金流量水平。支付方式还要受企业现实财务状况的影响,如果收购企业的杠杆比率较高,一般它不会采用现金收购或发行债券,而倾向于股权融资。如收购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则可以考虑现金支付,增加负债水平;如收购公司的现金流量不宽裕,则可以考虑分期付款或股票收购。一般来说,只有每股的现金流量大于每股收益,企业才有能力进行购并扩张活动,否则就要通过融资,依靠贷款或发行股票来解决。
  (2)支付金额大小与融资方式。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与支付金额及融资方式直接相关。如果并购金额不是很大,采用股票支付方式是不合算的,因为发行股票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作,所以一般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如果并购公司是大规模的公司,且并购涉及的金额大,则一般采用股票或综合证券支付方式。若现金支付,公司的现金压力太大,可能会影响到并购后公司整合和运营的资金需求和运用。
  (3)融资成本(资金成本)。在可以选择支付方式时,应从收益成本的角度,比较资金成本。发行股票有发行成本,银行贷款有贷款成本,这里要注意,即使是公司的自有资金来支付,应该也存在资金成本,至少是可以考虑它的机会成本。
  (4)资本市场因素。目标企业所在国的资本市场开放程度是影响换股收购的一个大的环境因素。如对于股票支付方式必须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必须考虑证券市场的走向,股票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考虑换股比例、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以及股权收益的影响。
  (5)法律法规的限制。在设计和选择并购支付方式时,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就是法律法规的限制。用现金支付时应考虑当地税法的有关规定,还要注意目标企业所在国对外资的法律约束限度,比如该国允许外资持股领域、限制比例等。对于证券市场上的要约收购要受该国证券法规的规定。

  二、企业并购融资方式的选择
  1、企业并购融资方式的类型
  (1)企业自有资金:主要为企业历年未分配利润和折旧。自有资金成本低,手续简单,但受我国企业规模小,盈利水平低的制约,只能筹足并购中所需要的部分资金。
  (2)金融机构贷款:这是企业并购的一个重要资金
  (3)发行股票和债券:①股票:目前我国对发行股票有较严格的要求,一般企业难以达到,因此股票融资在我国是有限的。②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如信用债券、担保债券。其优越性在于:公司向债券持有者所支付的利息较低,且持有者通常不用缴税。③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发出,赋予持有人在指定时间、以指定价格、按指定数量认购新股的证明文件。认股权证本身不是股票,但投资者愿意购它,因为投资者认为该市公司发展前景看好,况且,绝大多数认股权证比起股票更便宜,因而投资者有能力购买并承担其风险。④可转换债券。一种可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换取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并购公司采取这种收购支付方式,使它能够以比普通债券更低的利息率以及较为宽松的约定条件出售债券,同时提供一种能以比现行价格更高的价格出售股票。
  (4)杠杆收购:这是指收购方为筹集收购所需资金,大量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债,或发行高利率、高风险债券,这些债务的安全性以目标公司的资产或将来的现金流入作担保。实质上,杠杆收购是收购公司主要通过借债来获得目标公司的产权,且从后者的现金流量中偿还负债的收购方式。
  除了上述提到的这些融资方式外,在实践中,还有诸如卖方融资等其他一些融资方式。
  2、业并购融资方式的选择
  如果并购企业自有资金充裕,动用自有资金无疑是最佳选择,如果企业负债率已经较高,则应尽量采取股权式融资而不增加企业负债的融资方式。但如果企业未来前景看好,也可以增加负债或用优先股进行融资,以保证未来收益全部由现有股东享有。并购企业如果短期资金充裕,而长期负债较多,则相应地在并购中尽量避免长期性的债务安排,尽量采取可获取长期资金的融资安排。相反,如果并购企业在将来有较多的现金流入,则可采取相反的作法。并购企业的风险态度也会影响融资方式选择。喜爱风险的企业将采取积极型的融资政策,在融资中更多地利用短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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